编号:桦不动产继承第440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秋梅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陈彬
不动产坐落:桦甸市板庙子
房屋用途:住宅
不动产权证号:046329
房屋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桦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66270071
公示单位:桦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