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依据《吉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试行)》(吉政数审改〔2019〕8号),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桦甸市政府部门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来源:桦甸市政务服务局 )发表时间:2021-09-13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