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桦甸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告

  经市政府2023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桦甸市乡镇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31项;街道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0项。现将桦甸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在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今后,依据《吉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试行)》,履行有关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桦甸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1、桦甸市乡镇权责事项清单(131项)

     2、桦甸市街道权责事项清单(40项)




(信息来源:桦甸市政务服务局 )
发表时间:2023-10-13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