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政办发〔202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0 号)和《吉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吉市政办发〔2023〕12 号),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 修订形成《桦甸市行政许可事项清(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桦甸市政务服务局 )
发表时间:2023-11-14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