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2〕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桦甸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桦政发〔2023〕3号)文件规定,为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业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业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计划支持本地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限额以上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现将公开遴选具体细则公告如下:
一、支持内容及补贴标准
1、支持内容。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开发运营基于网上交易的APP、微信商城等网络交易模式,通过拓展线上线下渠道开展新技术、新模式的改造提升,创建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支持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
2、补贴标准。每户企业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补助上限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优先选择具有供应链整合能力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承办;
2、申报企业经营场所应为自有场地或租赁场地(租赁场地使用时间需5年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包括:补贴申请、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方案、预算报告。已完成升级的还需提供升级工程的相关财务凭证);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许可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彩色);
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彩色照片);
6、经营场所照片(包括:场所外观及室内、产品分类分区;所有照片需为彩色)
7、企业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出具);
8、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含无犯罪证明);
备注: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该项目申报日期截至2023年9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要求
1、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准备申报材料,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程,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愿申报。
2、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联系人:孙跃 李俊杰
报名地点:桦甸市商务局411室
联系电话:15948440469
桦甸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桦甸市商务局 )
发表时间:2023-09-21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