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桦甸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奖补)2个项目工作安排》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桦甸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桦甸市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工作安排》《桦甸市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奖补)项目工作安排》。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2日。有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向当地乡镇(永吉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申报,具体事宜亦可向桦甸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咨询。
  联系人郑红军,联系电话0432-66224996。
 
 
  桦甸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5日
 
 
 

初审:于 鲲

  复审:邵 宇

  终审:于德新




(信息来源:桦甸市农业农村局 )
发表时间:2025-08-15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