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拟就降低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方案进行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规范价格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6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其中消费者13名,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
三、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
由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从本社区符合条件的居民中推荐产生,每个社区限推荐1名。社区居民委员会需对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其代表性。
(二)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听证会参加人
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推荐产生,推荐对象应与燃气工程安装费直接相关、具有行业代表性和专业认知能力。
四、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桦甸市城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了解燃气工程安装、价格管理等相关政策。
(三)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的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真实、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等),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听证方案等事项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听证会举行前向社会公告。
(二)本次听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消费者需通过社区推荐参与。
(三)对听证会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拨打联系电话咨询:0432-66279266
特此公告。
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