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降低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听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拟就降低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方案进行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规范价格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6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其中消费者13名,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
  三、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
  由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从本社区符合条件的居民中推荐产生,每个社区限推荐1名。社区居民委员会需对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其代表性。
  (二)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听证会参加人
  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推荐产生,推荐对象应与燃气工程安装费直接相关、具有行业代表性和专业认知能力。
  四、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桦甸市城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了解燃气工程安装、价格管理等相关政策。
  (三)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的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真实、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等),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听证方案等事项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听证会举行前向社会公告。
  (二)本次听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消费者需通过社区推荐参与。
  (三)对听证会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拨打联系电话咨询:0432-66279266
 
  特此公告。
 
  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2日 



初审:于 鲲

  复审:邵 宇

  终审:于德新




(信息来源: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表时间:2025-08-22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