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1.为什么出台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黄强书记关于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
2.政策导向是什么
核心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推动人参产业精深加工、推动产业科技创新。
二、政策核心内容
1.关键条款
支持人参标准化、规模化种植。
对在本市范围内合法耕地上新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园参标准化种植基地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扶持标准为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再给予不高于600元/亩(每公顷不高于9000元)的扶持,每个项目申报主体最多不高于10万元。
支持人参机械化生产。
对在本市范围内人参规模化种植3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新购置大中型农机具(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的,40马力以上人参收获机、拖拉机及配套机械)的,在同等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基础上,每个申报主体再给予农机具购置补贴额度30%的扶持,最多不高于2万元。
以上各项目申报主体不得以双重或多重身份重复申报项目扶持。
支持人参加工企业扩能改造。
加大人参精深加工企业和项目扶持力度,推进人参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和补充产业短板,培优扶强人参精深加工企业。对在本市范围内人参加工企业购置智能化生产加工设备、厂房建设及厂房更新改造的,同时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联合验收组审核验收后,按照不高于实际投资额的20%进行扶持,每个项目扶持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支持人参加工企业升级晋档。
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支持企业增产扩能,积极申报国家、省、吉林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具有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引导中小型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对当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吉林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的资金扶持。
支持人参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企业培育市场,拓宽销售渠道。对有固定加工厂房、生产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在产人参精深加工企业,按人参产品营业收入进行分级扶持,2025年当年人参产品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人参产品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2500万以下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营业收入达到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5000万以下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扶持;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人参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
2.适用对象
支持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人参种植及加工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行业协会等各类人参产业经营主体。
三、政策影响分析
对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减少发展产业资金成本,促进产业发展。
四、实施细则与节点
执行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
落实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工作职责和方案分工分别牵头。
配套措施:按申报流程申报、申报材料要求申报。
五、注意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吉街道办事处)和各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中各类项目的申报验收、复核确认、资金发放和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套取和超范围使用,确保各类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桦甸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