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桦甸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桦政办发〔202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承接省和吉林市权力下放相关通知精神,《桦甸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桦甸市乡镇权责清单》、《桦甸市街道权责清单》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 )
发表时间:2022-12-28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