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建立和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市国土资源局在全系统内制定下发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规范》和《关于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国土资源执法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执法监察工作涉及到的立案、送达、处罚、听证、移送、移交、结案等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和相关人员的执法任务、执法责任。同时,加大了执法监察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用地案件该发现而未发现,该阻止未阻止,该立案未立案,该查处未查处,该移交移送未移交移送的,对压案不查、瞒报、漏报的等失职行为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国土局)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1996 - 2007 Huadi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桦甸市人民政府 吉ICP备05000622号 制作维护:桦甸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2-6233567